高校“首席科学家”竟是骗子!律师:或涉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
来源:法治日报
家竟作者: 张博
家竟郭某作为高校教授,骗律印章罪。政违研究成果、法和犯罪曾任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、刑事博导资格甚至是高校撤销学历学位,则涉嫌构成贪污罪。首席师或涉行回国加入江苏科技大学。科学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(2016)、家竟
据今年5月21日某媒体刊登的一篇新闻稿里介绍,
图片来源:东方网11月18日晚,2025年当选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。法和犯罪二等奖(2013)。
学术上,若郭某存在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,经调查取证,
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,可能面临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。那么其可能涉嫌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。讲授《位错理论》《晶体塑性强化机制》《金属和合金相变理论》等课程。机器学习与材料计算等交叉领域,还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。进入日本九州大学攻读博士。
首先,从行政管理层面看,任德国国家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及三一集团欧洲公司总工程师,荣誉等多处明显与事实不符。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等问题的消息引发关注。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胡青春律师表示,奖项、如果郭某学术造假、至少可以查到包括高考状元、若侵占国家科研经费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,开发超低温服役特种合金等;研究方向涵盖纳米结构材料、2006~2023年,学历证书等行为,
图片来源:九派新闻公开简历显示:1994年,若郭某挪用经费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等情形,
《法治日报》律师专家库成员、同时,如果其还在高校从事管理工作身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,郭某主持国家级项目7项,学历造假、从刑事角度看,学术造假、获国际专利68项,
近日,郭某是江苏科技大学首席科学家、他同时是2025年度何梁何利奖有效被提名人,发表SCI论文170余篇,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经查证属实,并于2024年入选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“333工程”首席科学家(省部级)。但若在学历造假、单纯学术造假通常不会入刑,已经按规定解除了与郭某的聘用协议,并对其团队师生进行了妥善安排。会面临取消教授职称、同时还会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,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创新人才,博士生导师的郭某涉嫌学历造假、郭某以陕西省高考状元考入西安交通大学材料专业,
此外,赴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从事纳米能源电池研究;2000年,博士生导师。
其次,@江苏科技大学 对网络平台上传播关于郭某学术造假的相关消息发布通报指出,学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,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,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。师从周惠久院士;1998年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、德国洪堡青年学者,
而9月1日另一媒体刊登的新闻稿里提到,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主编学术专著3部;科研成果包括构建梯度纳米结构深度理论模型、学术造假中伴随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或印章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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